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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我在凤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10月份装修好后搬了进去。但前几天,我去物业公司缴卫生管理费时,却发现卫生费是从2006年就开始收了,足足多缴了一年零八个月的卫生费,真郁闷!”市民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
据张先生介绍,他于2007年9月在凤苑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经过一个月的紧张装修,2007年10月,他和妻子高高兴兴地住进了“爱巢”。可后来发生的这件事却让张先生很不理解。前几天他去物业公司缴卫生管理费时,发现物业公司居然向他收取2006年、2007年两个年度的卫生费。“我去年9月买的房,10月份入住,最起码卫生费也应该从我买房时收,可物业从2006年就开始收,这也太不合理了。”张先生说。
为此,记者联系了凤苑小区锐华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锐华物业公司收取的卫生管理费是只对房子不对人。也就是说,2006年的卫生管理费是张先生之前的住户所遗留下的,物业收取卫生管理费时,只针对现在的住户收取,所以张先生必须连同2006年的卫生管理费一同缴纳。
记者和泽州县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取得联系,李律师介绍道:像张先生这种情况,他可以拿上收费证明向原房主索要买房以前的卫生管理费。
(本报记者 李健 实习生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