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区新澳豆捞酒店因无视消防法律法规,在地下室违反使用液化气,且在法定整改期限内不予改正,被城区消防大队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一万元。
新澳豆捞酒店位于红星东街973号,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现有员工35人。5月2日,城区消防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单位位于地下室的厨房违法使用液化气,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责改期限内,大队派员到该酒店检查督促,但该酒店却对消防人员的处理和劝告置之不理,5月7日,消防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新澳豆捞酒店责令停业使用并处罚款一万元,同时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张青华消防意识不强,导致单位出现违法使用液化气案件,根据《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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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采编: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