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惟一试点市
我市林农将率先受益
记者昨天从市林业局获悉,近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我市正式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惟一试点市,同时被列为试点的还有清徐县、左云县等11个县、区,试点改革今年8月份启动,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
据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本质是一权不变,两权到户,均山、均股、均利。“一权”指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保持不变;“两权”是指林地、林木的经营权、收益权归农户所有;“均山”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平均享有林地承包使用权;“均股”是指农户平均享有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的股份权;“均利”是指农户平均享有已流转集体山林的收益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操作上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个方面,主体改革核心是明晰产权、承包经营,配套改革任务是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我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放活经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记者吴希莲)
[网络采编: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