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
小额贷款助4类人员创业
贷款额度每人最高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18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对高校毕业生等4类人员创业将提供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通过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群体创业,发挥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最高放宽到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次。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成功、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按期还贷的,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
对于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型小企业,吸纳人员超过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的,参照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额度,贷款最高可达200万元。
同时,对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领取营业执照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以上的创业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参加创业培训实际人数每人1000元提高到每人1500元。岳威
[网络采编: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