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特别是我市扩大内需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二、主要任务: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建设项目决策方面,着重查找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着重查找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方面,着重查找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和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着重查找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着重查找标后监管薄弱、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着重查找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权谋私甚至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
四、信访举报方式: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356-2062622、2062910,举报信箱:xnts@jcei.gov.cn,通讯地址:晋城市委综合办公楼市纪委630房间(晋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邮编:048026。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晋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