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理上缴违规资金145.8亿元
一批违纪官员下马、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整治、一批改革措施实施……随着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深入,我省煤焦领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1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去年,山西省已清理上缴各类违规资金达145.8亿元,在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件中,处分违纪党员干部达1217人。
去年,省纪委通过思想教育、集中培训、组织引导、政策推动、法纪宣传、个别谈话等方式,促使近1000个单位和4000多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和收缴了一批煤炭基金、资源价款、偷逃欠税等资金。重点检查煤焦和非煤矿山企业单位4817个,重点解剖典型626个。已清理上缴各类违规资金145.8亿元。
去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87件(次),初核994件,立查869件,结案777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217人。严肃查处了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案、繁峙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穆新成案、蒲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郝鹏俊案、临汾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郝强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发现和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重点对违规审批资源、非法倒卖国有资源,漏缴、欠缴、挪用、私吞煤炭资金,不按规定收取资源价款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省级建立煤焦领域相关制度262项。加快实施和积极推进了一批改革措施。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中加强纪律约束,防止发生违纪问题的若干规定》,提出并有效落实了“十个严禁”;积极推进证照集中办理,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资源审批、票据管理等重点环节的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省纪委在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兼并重组整合成果的巩固和不断深入;要集中解决一批煤焦领域暴露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绝不手软。(来源:三晋都市报 记者 权力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