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报告公布
本报讯 记者毕方佳报道:日前,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报告显示,2023年,9.2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37亿元,同比增长36.7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1万笔26.8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9%、0.9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54亿元。
报告显示,在缴存方面:2023年,新开户单位341家,净增单位172家;新开户职工2.02万人,净增职工0.69万人;实缴单位3220家,实缴职工28.18万人,缴存额45.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64%、2.52%、17.13%;2023年末,缴存总额379.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6%;缴存余额152.61亿元,同比增长9.83%。
在提取方面:2023年,9.2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37亿元,同比增长36.7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67%,比上年增加9.9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27.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3%。在贷款方面: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1万笔26.8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9%、0.99%,其中发放异地贷款697笔29523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万笔205.92亿元,贷款余额126.8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85%、14.98%、9.7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11%,比上年末减少0.04个百分点。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21%,租赁住房占19.6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6%,其他占1.7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95%,高收入占2.05%。
据介绍,2023年4月,我市被住建部确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完善缴存使用政策,并认真做好系统升级、人员培训、宣传引导等实施准备工作。改革试点政策充分实践了“普惠扩面、互助互惠、公平公正、风险可控”的四个原则,展现出“进出灵活、缴存灵活、转换灵活、提取灵活”的实施特点,并落实缴存利息补贴六项具体举措,得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充分认可。截至2023年末,灵活就业人员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869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