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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清廉晋城建设】市财政局严把“五道关口”

2022年11月23日 11:41:00 来源:太行日报

规范政府采购 营造公平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严格把好政府采购投诉五道关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目前,已累计收到投诉6起,下达投诉处理决定书5起,撤销投诉1起。

  把好投诉政策落地关。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强化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出台《晋城市政府采购投诉指引》,运用图表形式,对政府采购投诉的前提条件、投诉要求、投诉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投诉处理结果、救济权利等进行简明说明,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形象掌握投诉的相关要点。

  把好投诉处理入口关。投诉的前提是质疑。为减少投诉数量,市财政局印发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明确答复质疑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既要分清主次责任,也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优势,质疑答复必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字盖章。质疑答复内容还在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倒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对待质疑答复。

  把好投诉处理时间关。对中小企业的投诉书及相关内容的审查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于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以及不符合其他投诉条件的,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明确规定投诉处理办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投诉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把好投诉审查标准关。投诉受理至少由两人审核办理,必要时邀请专职律师参与对投诉案件的审查。明确投诉认定标准,即供应商必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诉对象仅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有明确的投诉人和投诉事由,投诉事项经过质疑程序,在投诉有效期内提出等。对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转办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人员对采购活动中相关情况的反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情况反映等,财政部门将及时受理、调查,依法处理,但处理期限不受法定投诉处理期限约束。

  把好投诉处理效益关。在市财政局官网公示投诉受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地点,方便供应商询问投诉相关问题。设立“政府采购受理投诉窗口”,降低供应商投诉成本。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受理投诉后积极主动了解投诉供应商的诉求,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等不同环节的投诉事项探究症结所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对投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化解矛盾,推动供应商撤销投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秦素印)

【打印】 [ 责任编辑: 赵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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