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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省公安厅辟谣:“禁放”令未解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02月18日 19:30:00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近期,不时有今年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传闻。近日,省公安厅公开辟谣,“禁放”令并未解除,我省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8月,我省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通告》没有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截止日期,所以只要没有废止或修改,《通告》就长期有效,包括今年春节在内,依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两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烟花爆竹“五禁”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上交私存的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检举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据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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