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5年5月8日(含)之后新发放的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525%和3.075%。
值得注意的是,利率调整无需个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利率调整规则为借款人自动调整。另外,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与单位在职职工一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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