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据了解,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每人每年948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5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5元(每人每年786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45元。同时,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相应进行提高。通知要求,5月底前完成提标任务,6月按新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市民政局通过科学测算、动态调整和精准实施,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民政部门6月底前将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让困难群众真正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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