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城多个小区微信群传播“某某小区丢小孩”的谣言,引发居民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属地公安机关调查,6月28日凌晨,沁水县居民杨某某听信邻居传言,未经核实便在微信群中发送“某某小区丢小孩”的虚假信息,后该信息被群内人员多次转发至其他小区、幼儿园等微信群,引起不少群众以及家长的恐慌。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沁水县公安局龙港派出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并对参与转发传播该网络谣言的6名网民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山西网络举报 沁水公安
《太行日报》、《太行日报·晚报版》和晋城新闻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独家授权晋城新闻网发布,版权归晋城市融媒体中心所有,报纸和网站发布的独家新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以侵权追究责任!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晋城新闻网、《太行日报》、《太行日报·晚报版》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晋城新闻网咨询电话:0356-2025100。
Copyright 2006 - 2017 jcnews.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晋城市凤台西街338号晋城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356-2025100 E-mail:thrbwlb@163.com
晋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晋城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4120230004 晋电子公告备2010018号
(署)网出证(晋)字第006号
晋ICP备 19008049号
晋公网安备 14050202000012号
![]() |
![]() |
![]() |